海南省副高职称评审通过率

海南省副高评职称评审通过率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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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也是需要非常多的一些内容的,你在你的工作当中是否有尽心尽力的做好你所的工作,有认真的教好学生。

在评职称当中你的为人处事也是非常的,重要的是否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虚假的人都会来评比,你作为一个更高职称的一个行为。

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海南贫困生助学金怎么领取?

海南高考贫困生考上理想的大学为费用发愁这些资助政策也许能帮到你!十年寒窗苦读日,今朝金榜题名时!正值高招录取阶段,考生们将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在被理想大学录取而兴奋的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却开始为费用问题发愁。别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确保大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奉上入学资助攻略,助贫困学子轻松入学。

海南省助学项目

1、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

面向海南籍A、B批贫困大学生5000元/人

一、申请条件:1、今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A、B批大学生;2、须有海南省户籍;3、父母均为农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4、遵纪守法,品学兼优;5、没有获得其他机构3000元以上(含3000元)奖学金或助学金。

二、申请时间:7月10日至8月10日

三、资助标准:5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2、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如果录取通知书在申请截止时间还未收到,请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截屏录取界面。

3、高考成绩截图,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截屏获取。

4、申请表扫描件。在海南助学官方网“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须打印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盖章【村委会或街道办、高中学校、团市(县)委】。

5、反映家庭生活贫困照片或相关证明资料住宅正面照;卧室;厨房;低保证(如有请提供);相关贫困证明等。

6、高中期间所获证书,请用U盘或其他移动设备存放申请材料,以便一次性上传至助学网个人后台。

五、申请方式:通过官方进入海南助学网首页,点击“我要申请”进入到注册页面,按提示逐步填写,并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递交相关材料。

2、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奖励

面向三类计划生育家庭5000元/人

在海口,该项目由海口市计生委牵头组织实施,奖励符合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大学新生。

一、资助对象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

2、属于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

3、属于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人均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复核。

万宁、三亚、儋州等市县也开展该项目,可向各市县计生部门咨询。

3、普通高校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省内院校新生500元/人省外院校新生1000元/人

一、资助对象: 2018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含民办高中公费生和免费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扶贫户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乡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二、资助标准: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有关文件,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的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贫困资格证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学生本人建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

各高中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各市县申报截止日期或有所不同,其中海口要求各校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政策可向各市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此外,在每年秋季入学前,海南省慈善总会、海南省总工会也会开展面向大学新生的助学活动,有需求的大学生可向两个部门咨询相关具体政策。

4、“爱心助学”资助金

面向海口市直属学校5类贫困生5000元/人

该项目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被军事院校录取、教育部直属5所重点师范大学等高校录取免费教育专业的大学新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获本方案的“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不影响其获得脱贫攻坚战和两项制度衔接的特惠性教育资助。享受了其他形式(单位)资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本方案的“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18年海口市直属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2、属于孤残学生。

3、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子女。

4、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

5、属于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爱心助学”活动计划安排110万专项资金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22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另计划安排15万元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大学新生3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应在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毕业高中学校。

属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城市低保的家庭子女、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且该病种列入社保的重症目录。

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大学新生应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

国家助学政策

海南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8月13日起受理

除了省内资助或奖励,还有哪些资助可申请?南国都市报记者从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办公室获悉,目前,我国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已经形成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十多项资助项目在内的完善助学体系。

特别指出的是,海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从8月13日开始受理。为减少办理所花费的时间,建议同学们先 *** 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全部信息填写和附件扫描(拍照)上传后,再前往现场办理。

特别提醒

保护好个人信息谨防诈骗

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请联系权威部门或录取院校的学生资助部门。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谨防 *** 、 *** 等各类诈骗。

来源:南国都市报综合

[海南省]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海南省职称评审时间

海南水务局楼要拆迁到哪里去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海南省水务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的方针政策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的集中统一领导。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职称评审要求的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