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想评中级职称,请问应该去哪里申请?有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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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2、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3、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4、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5、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6、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领取证书。
海南省评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怎么个评法流程是什么。本人条件如下:
一,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
①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②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任技术员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③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二,递交的材料: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蓝底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业绩考核表,申请表,工作证明,按要求装订成册。
三,流程:
把你的档案放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是人社局(以前的人事局),大城市一般会有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名称也许稍有不一样,反正就是托管学籍档案的地方),再去那里递交你的申报材料,然后耐心等待就是。。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填写好表的内容,并不是都需要填写的啊,不知道你有哪些方面不知道填写的,你可以再追问我的哦。还有就是工程造价专业,好像是不可以评审的哦,一般都是去考注册造价工程师,评审的话有建筑预算专业可以评。。
获得职称的渠道有哪些?
一共有四种渠道。(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
之一种渠道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种渠道是通过各级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审取得职称;(大多数人采取这个渠道)
第三种渠道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全国通过的任职资格(以考代评)。
第四种渠道是特殊人才特殊评审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市所属的非国有企业单位(个体、私营、独资、外资、合资、股份制企业等)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单位不在本市的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从本市申报非国有企业职称。
三、本机构可代申请评审工种类别(具体以招生咨询时为主)
类别
专业名称
建筑类
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土木工程、钢结构工程、工程测量、工程预算、建筑安装、建筑结构、建筑设计、结构工程、建筑装饰
工程类
给排水、给排水设计、采矿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窑炉工程、道路与桥梁、设备安装、室内设计、工程概预算、
机械类
机电工程、机电安装、机械工程、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化工机械、建筑机械、船舶电气、船舶机械、船舶轮机
信息技术类
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建筑电气、电气设计、暖通工程
其它
水电、水电安装、水利工程、水电水电、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环境工程、环保工程、安全工程、林业、化工、建筑水电
矿山工程类(采矿、地质、测量、机电、安全、通风等)
各个地方专业不一样,如果申报的专业没有,我们会改成相近的专业,请谅解。以上专业提供参考
谢谢,有用请采纳
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三亚评职称通知在哪个网站公布
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和海南省“海易办”公开。
网站上包含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职称评审信息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等服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一级教师职称评定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唯一渠道是省教育厅组织的评审海南职称评审渠道,每个省都有一个评审平台海南职称评审渠道,学校有人专门负责职称。
![[海南省]海南职称评审渠道,海南职称评审委员会](https://hi.nacaiwang.com/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2-12-19/63a02548af8f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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