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海南省]海南职称聘用文件,海南市县职称评聘

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海南职称聘用文件,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海南职称聘用文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海南职称聘用文件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海南职称聘用文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海南职称聘用文件;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2最新补贴

(一)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 *** 工作满5年由 *** 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 *** 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 *** 统筹安排。

(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工作常见热门问题

1、哪些人才可按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答: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学位以上人才,教育部“985 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高收入、高纳税人才,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的企业创新人才、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企业创办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职业资格的人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

2、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3、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2)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

(5)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事项具体应该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答: *** 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申请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直系亲属入学(园)需求的,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学到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的,应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保障。

5、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有什么政策?

答: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的“D类(拔尖)人才、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享受我省居民同等待遇,在参加我省中考,取得我省高中学籍并修读完规定学制的前提下,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6、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

7、境外人员能否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

答:可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且报考的项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范围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8、请问外籍人才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时,最长期限是多久?

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签发最长期限为5年的居留许可。

9、年收入大概多少可以享受15%个税优惠政策?

经测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31.9万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21万元人民币,才能真正享受到15%的个税优惠政策,低于上述收入实际税负是低于15%。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假设在海南工作的小王综合所得年收入减去6万元减除费用、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是31万元,按理算高端人才。按照现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需缴纳个税45580元。而按照海南个税优惠政策,若按15%一档税率计算,31万元需要缴纳个税46500元。由此可见小王个税实际负担是低于15%,因此无法享受海南个税优惠新政。

假设小王一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40万元,按照现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需缴纳个税68080元。而按照海南个税优惠政策,若按15%一档税率计算,40万元需要缴纳个税60000元。据此,小王缴纳的个税超过15%的部分,即8080元将在下一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将由税务局退还给他。

10、人才落户海南有哪些好处?

答:主要有3大好处:

1. 购房补贴

对于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生补贴标准为3.6万元一年;硕士生补贴标准为2.4万元一年;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8万元一年,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 就业岗位

海南自贸港红利逐步释放,在这近两年,海南市场主体增加了几十万,岗位数也随之增加了几十万。海南人能享受到的一个好处就是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岗位的质量和可选择性也在不断提升。

3. 拥有更好“高考教育”的特权

2020年海南高考的“一本录取率”大概在25%左右,排在全国第七名,距离北京的“首都特权”还有接近20%的“巨大差距”。

但是海南的一本录取率已经和上海、天津差距不大了,换句话说,海南的高考算是比较容易的。

而且为了支持海南自贸港的人才引进,海南高考一本录取率一定会越来越高,自贸港有望成为“教育特区”。

政策依据:

*** 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办发〔2018〕4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

海南省评中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破格条件

申报中级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扩展资料

作用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称为职称。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