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 ***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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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10日七届海南省人民 *** 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1年6月22日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

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重点园区开发建设,充分向重点园区赋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省人民 *** 决定将57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相关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在重点园区范围内,市、县、自治县人民 *** 不再实施相同管理权限。

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园区管理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其中,对委托的省级管理权限,委托机关应刻制并授权承接机关使用审批印章。承接的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建立承接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做到规范有序,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管理权限。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权限名称原实施机关承接园区调整方式1农用地转用、未利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及调整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中明确的土地建设用途的审批(不包括国务院授权省 *** 的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审批)省 *** 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委托2海域使用申请审批(不含填海)省 ***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委托3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备案省交通运输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4国内船舶管理业许可及相关配套审批权限省交通运输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5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省内水路运输企业《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换发、补办、注销)和相关备案省交通运输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6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省内水路运输企业《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办理、换发、注销)省交通运输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7开展放射诊疗、核医学工作许可(首次发放、校验、变更)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下放8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9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许可省生态环境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下放10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省生态环境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1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省生态环境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12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审批省生态环境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下放13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含首次、增项、延续、变更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4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省级权限的乙级及以下;含首次、增项、延续、变更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5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省级权限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含首次、增项、延续、变更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6监理企业资质核准(乙级及以下;含首次、增项、延续、变更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含首次、增项、延续、变更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8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含首次、延续、变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19建设行业注册类人员(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确认(初始、延续、变更注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20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21肥料管理登记省农业农村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下放22草种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初审省农业农村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下放23远洋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签发省农业农村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下放24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许可审核省农业农村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25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下放26境外非 *** 组织设立体育代表机构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下放27在境内设立的境外非 *** 组织体育代表机构开展临时体育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下放28未在境内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 *** 组织在境内开展临时体育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下放29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30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31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委托3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委托33外商在海南投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34旅游和文体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确认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35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省民政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36养老机构备案(境外组织和个人独资或者与境内组织和个人合资、合作设立的养老机构;省级以上 *** 财政资金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省民政厅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家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3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省应急管理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下放38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核发(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除外)省应急管理厅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 3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专家评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委托40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省科技厅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航天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委托4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省市场监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委托42承担国家计量检定、测试任务的机构的授权省市场监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文昌国际航天城委托43企业投资气电站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44企业投资热电站(含自备电站)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45企业投资电网工程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46企业投资非异地改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47企业投资输油管网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下放48企业投资输气管网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下放49企业投资变性燃料乙醇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50企业投资生物柴油项目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51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人才落户确认证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52非 *** 投资的工业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新建和技改项目备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下放53改变水利工程设施用途审批省水务厅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软件园下放54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含变更、换证、终止、注销)省教育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下放55设立民办普通高中审批(含变更、换证、终止、注销)省教育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下放56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含筹设、变更、终止)省教育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下放57设立公办普通高中审批(含筹设、变更、终止)省教育厅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下放

[海南省]海南水务厅职高级职称,海南省水务厅处级干部

2021年消防新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人防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程建设标准改革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我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6月编制完成《建筑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涵盖建筑消防设施通用技术要求。主要研究并提出建筑消防设施的通用功能、性能,以及满足消防灭火系统功能性能要求的通用技术措施,内容覆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设计和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过程中有关防火的技术和管理的要求。形成研究报告和规范草案。

02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主要修订内容:疏散楼梯、消防电梯的设置,组合建造的分隔,以及新能源汽车库的相关要求等。

03

2021年6月局部修订完成《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中的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以及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

主要修订内容:细化适用范围,增加坑道、地道工程要求,明确消防控制室设置规定,消防排烟竖井与地面建筑防火间距,平时使用为餐饮功能时防火防烟分区、装修、防火分隔、消防措施要求,明确人防地下商场、过街通道中主要人员疏散通道最小宽度和隔墙设置要求;明确人防工程内部柴油电站各专业设置要求;明确防烟楼梯间设置有相应通风采光窗井时的防烟系统设置要求;明确消防配电系统平时、战时转换措施规定,明确平时消防疏散指示、出口指示标志及配电与战时工况设置规定,明确平时消防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战时利用规定;补充各个消防系统的防护要求。

水利局都有哪些下属单位啊?

水利局下属单位有灌溉处。水利局就是水务局, *** 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水利局是国企。水利局有事业单位编制与行政编制两种编制人员。水利局的局机关(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人员是属于行政编制。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一般是事业编制。

水利局主要职责:

1、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更优灌溉制度试验。

2、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3、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4、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地址

根据 *** 息显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各校区地址如下:

从化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邮政编码:510925

天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邮政编码:510635

学校简介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行业特色鲜明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1999年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是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入选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办学之路,紧密对接广东省现代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和智能制造、先进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新兴产业,形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供用电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应用英语等10个专业群。

目前招生专业 47 个,建设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全国优质水利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一类品牌专业2个、二类品牌专业8个、省重点专业3个。高本衔接试点专业10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4 本、水利行业“十三五”规划教材23本,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项。

学校是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设有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广东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电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理论与实操考试点,是省教育厅、水利厅批准成立的“广东省水利人才教育基地”。

2019年与海南省水务厅共建“海南省水利人才教育基地”,入选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利部“水利干部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超15万人日。2019年成为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20年学校联合企业开发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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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8月12日消息,经海南省 *** 同意,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下发《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通知》包括: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方面。

《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等手段,统筹各方力量,监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优质的水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二是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执法监管闭环体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

三是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海南6个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

此前的8月5日,海南省 *** 召开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警示约谈会,对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及面积较大、有关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儋州、琼海、文昌、定安、澄迈、乐东等6个市县开展约谈,督促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加快做好整改工作。

此次《通知》规定,禁止占用耕地种植严重破坏耕作层的林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以及桉树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得享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禁止以城乡绿化隔离带、城市景观公园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正在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查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不得违规在江河、河渠两侧以及湖泊、水库、塘堰和湿地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报批及调整补划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对经过科学论证确有必要建设且难以避让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并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立即停止并限期整改。

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要根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一般控制区内零散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要有序退出。

严格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格设施农业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规范设施农业项目上图入库。严格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严禁未批先用、未供即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要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实地踏勘,严格论证审核,并按程序报批。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临时用地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超过规定的时限长期使用。

去年7月3日后的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均属“顶风违建”

根据自然资源报的报道,今年5月-6月,全国有17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20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42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在实地抽查时发现1起。经相关地方 *** 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截至2021年7月7日,有40宗已整改到位,其他3宗正在整改中。

自然资源部通报指出,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 *** 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7月3日国务院电视 *** 会议以后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均属“顶风违建”。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 *** 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