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2最新补贴

(一)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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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海南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申请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 *** 工作满5年由 *** 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 *** 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 *** 统筹安排。

(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海南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指导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工作常见热门问题

1、哪些人才可按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答: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学位以上人才,教育部“985 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高收入、高纳税人才,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的企业创新人才、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企业创办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职业资格的人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

2、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3、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2)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

(5)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事项具体应该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答: *** 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申请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直系亲属入学(园)需求的,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学到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的,应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保障。

5、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有什么政策?

答: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的“D类(拔尖)人才、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享受我省居民同等待遇,在参加我省中考,取得我省高中学籍并修读完规定学制的前提下,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6、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

7、境外人员能否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

答:可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且报考的项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范围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8、请问外籍人才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时,最长期限是多久?

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签发最长期限为5年的居留许可。

9、年收入大概多少可以享受15%个税优惠政策?

经测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31.9万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约21万元人民币,才能真正享受到15%的个税优惠政策,低于上述收入实际税负是低于15%。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假设在海南工作的小王综合所得年收入减去6万元减除费用、各项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是31万元,按理算高端人才。按照现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需缴纳个税45580元。而按照海南个税优惠政策,若按15%一档税率计算,31万元需要缴纳个税46500元。由此可见小王个税实际负担是低于15%,因此无法享受海南个税优惠新政。

假设小王一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40万元,按照现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需缴纳个税68080元。而按照海南个税优惠政策,若按15%一档税率计算,40万元需要缴纳个税60000元。据此,小王缴纳的个税超过15%的部分,即8080元将在下一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将由税务局退还给他。

10、人才落户海南有哪些好处?

答:主要有3大好处:

1. 购房补贴

对于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生补贴标准为3.6万元一年;硕士生补贴标准为2.4万元一年;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8万元一年,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 就业岗位

海南自贸港红利逐步释放,在这近两年,海南市场主体增加了几十万,岗位数也随之增加了几十万。海南人能享受到的一个好处就是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岗位的质量和可选择性也在不断提升。

3. 拥有更好“高考教育”的特权

2020年海南高考的“一本录取率”大概在25%左右,排在全国第七名,距离北京的“首都特权”还有接近20%的“巨大差距”。

但是海南的一本录取率已经和上海、天津差距不大了,换句话说,海南的高考算是比较容易的。

而且为了支持海南自贸港的人才引进,海南高考一本录取率一定会越来越高,自贸港有望成为“教育特区”。

政策依据:

*** 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 *** 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办发〔2018〕4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

《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

[海南省]海南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申请,海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海南人才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需要填写落户申请,这个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2、等签证,一般一个月内需要迁入。3、搬迁出手续,需要原户籍本、准迁证。4、还要在迁出地开迁出证明。

海南人才购房政策: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买房

12月16日,澎湃新闻从海南省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信号上获悉,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针对海南自贸港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政策等热点问题给予解答。

其中提到,对于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其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其中,海口政策规定,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享有购房资格。一是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是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海口政策规定,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购买1套住房。

对于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标准,按照规定,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D类(拔尖)人才6万元/年,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以下为热点问题解答:

Q:已落户的刚性引进人才,享受怎样的购房待遇?

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其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

海口政策: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Q:柔性引进人才是否有购房资格?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柔性引进人才:海南的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 *** 、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者其他适宜方式,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Q:未落户的人才是否享有购房资格?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以下情况下享有购房资格:

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海口政策: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购买1套住房。

Q:享受未就业即落户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在海南购房?

可以。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Q:购房补贴发放对象是哪些?

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下列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

◆ 50岁以下D类(拔尖)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Q: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D类(拔尖)人才6万元/年,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可以。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硕士毕业生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可以。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2.4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人才购房补贴在哪里申请?

按照属地原则,在申报单位纳税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发放。

Q:人才购房补贴可发放多长时间?多久发放一次?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Q:人才申请过住房租赁补贴的还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Q:人才申请住房购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如下材料:

◆ 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 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购房合同;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Q: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交的购房合同有什么要求?如何确认购房时间?

申请购房补贴时,应凭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商品住宅等)提出申请,不得凭2018年5月13日前在海南已购买的住房提出申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 咨询方式:各市县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海口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出炉 2月13日起开始受理申报

2月12日记者12日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近日出炉,《细则》主要对人才住房保障对象条件、人才住房建设原则性规定、保障标准、申请及服务程序、批后管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说明,海口首批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将于2019年2月13日受理申报。其中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3日工作日时间集中受理2018年度补贴申报。符合要求的人才住房保障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

保障对象:2018年5月13日以后之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之一次在海口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

《细则》指出,2018年5月13日以后之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之一次在海口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

(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号)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琼人才办通[2017]26号)规定条件的拨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六)经海南省、海口市 *** 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同时《细则》对保障对象做了补充,对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口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细则保障对象范围;享受本细则规定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聘任制公务员以及按人才政策引进的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细则的保障范围。

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纳入享受引进人才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保障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省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列入本细则的保障对象范围。

在住房补贴(含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上,50岁以下拨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行三种方式

《细则》指出,海口市 *** 设立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实行免费租赁人才公寓及赠送产权、货币补贴、配租配售住房等三种方式:

(一)免费租赁人才公寓及赠送产权是指对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免收一定期限的住房租金并赠送相应份额的人才公寓住房产权。

(二)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由 *** 和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补贴,由人才自行购买住房或自行租赁住房。

(三)配租配售住房是指 *** 筹集的住房,以优惠的租金或销售价格等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赁或出售。

三类高层次人才保障标准

《细则》明确三类高层次人才保障标准。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1套,免收一定期限的人才公寓租金,作出相应贡献的,赠送相应份额的产权。

大师级人才的标准为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更高可享受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独栋房屋作为工作室(工作站);杰出人才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人才公寓8年内免收租金,人才 *** 工作满5年,经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 *** 同意后无偿赠与80%产权; *** 工作满8年,经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市 *** 同意后无偿赠与100%产权。工作不满5年的在工作期间只免收租金,不赠与产权份额。

对引进人才在免租金居住人才公寓工作未满5年的,用人单位应在该人才离岗当月主动提交取消免租居住人才公寓的申请,该住房由该人才公寓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收回。

引进人才工作满5年未满8年离职的,取得赠与的该人才公寓80%产权份额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申请购买剩余的20%份额产权,在未取得剩余的20%份额产权前,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该20%份额产权的房屋租金。

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事项由人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区 *** 、开发区管委会实行上门服务,受理申请经市行业主管部门作出意见报海口市 *** 批准后,实施相应的住房保障,并由受理单位做好相应的跟踪服务工作。

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在没有充足人才住房房源时,可按其享受的面积标准及市场租金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本人自行租赁住房。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何时申请?

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购房补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海口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 *** 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房屋须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

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人才,由个体工商户直接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

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补贴的,提供申请表(由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统一印制);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经海口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人才本人签署后,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一份由用人单位上报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

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申请表;申请补贴人员清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出具的诚信承诺函;人才向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

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受理申报材料后,由海口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事项涉及其他部门协办的,通过内部流转办理;各相关部门须在接到办件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海口市人社部门;海口市人社部门接到协办部门反馈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全部审核流程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结果在海口市 *** 网站及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海口市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至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账户。用人单位在收到海口市人社部门发放的补贴后,应在15日内将补贴足额发放给人才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扣押。

同时,《细则》明确,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省落户之日起购买住房(含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的,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含产权式酒店或酒店式公寓),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执行,在海南省相关政策未颁布实施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记者尹海明)

海口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人才提供申请表(由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统一印制);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单位提供申请补贴人员清单;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出具的诚信承诺函等。法律依据海南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申请:《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1套,免收一定期限的人才公寓租金,作出相应贡献的,赠送相应份额的产权。具体为海南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一)大师级人才的标准为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更高可享受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独栋房屋作为工作室(工作站);杰出人才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二)人才公寓8年内免收租金,人才 *** 工作满5年,经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 *** 同意后无偿赠与80%产权; *** 工作满8年,经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报市 *** 同意后无偿赠与100%产权。工作不满5年的在工作期间只免收租金,不赠与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