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地地高级工程师资格如何认证
海南外地地高级工程师资格认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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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允许外省中级以上职称在海南落户,去派出去带以下材料即可办理!应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谁知道落户海南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如何办理?
一、落户海南的条件
1、投靠落户:夫妻互相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等亲属投靠。
2、就业落户:公务员、单位录用(调动)、中央驻琼机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调动等落户。
3、大中专院校生落户:单位录用应往届毕业生可办理落户手续。、
4、人才引进落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a、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
b、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c、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d、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本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通过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引进人才,按高层次人才落户办法办理);
e、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 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
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特指在本省就业,上年度在本省内工资性收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标准线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f、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
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可办理落户;
g、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 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
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h、教育部“985 工程”“211 工程”应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办理落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a、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b、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含获得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a、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b、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 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4)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人才,可申请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
5、积分落户: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由序引导的原则,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指标体系设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落户分值为80分。计算 *** 为基础分数加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迁入地为市县内城镇地区,可当场办理;迁入地为市县内农村地区,经派出所民警调查及核实、所领导和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
市县外地区,经派出所民警调查及核实投靠方居住满半年、并查询系统登记符合事实、所领导和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或城市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批准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海南省积分落户情况:
1、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为100分。
(1)就业年限积分。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住房积分。本人或者其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分;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分。
(3)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居住年限积分。在拟落户地连续居住满5年的,积10分;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年龄积分。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者积20分,41周岁至50周岁者积15分,51周岁至60周岁者积10分,
61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2、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更高分值为3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积20分;获得地市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3、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和守法诚信等指标。
(1)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次)扣减10分。
(2)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次)扣减5分。
4、一票否决指标。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证件工作规范
海南省人才落户条件新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
《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
之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畅通人才落户渠道,根据《海南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适应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省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 本省新引进人才落户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前的引进人才尚未办理落户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落户。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 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第七条 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第(六)项的创新、创业人才由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围绕我省重点发展产业,根据各自领域发展需要,制定认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行业创新创业人才的认定工作。
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才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 *** 确认。市县人民 *** 应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并公告本市县创新创业和紧缺急需、特殊才能人才需求目录及具体条件。需求目录和具体条件,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告。
第八条 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第九条 引进人才根据条件要求,分别持下列证明资料向拟落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落户申请: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条件的人才: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证明资料;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条件的人才: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条件的人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条件的人才: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六)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人才: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七)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才:市县人民 *** 的确认意见书。
第十条 人才落户登记由拟落户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分局)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
(一)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
(二)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三)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单位或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档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事 *** 的,也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第十一条 以上各条所涉及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性收入等条件计算的基准日为申请落户之日。
第十二条 申请落户时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审查发现,责任方为用人单位的,将用人单位列入本省不诚信企业黑名单;责任方为拟引进人才的,对该个人不予办理落户,已办理落户的,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应完善人才落户工作机制,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得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引进人才办理落户。
第十四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要加强对人才落户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市县 ***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南户口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海南户口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有两种典型的办理方式:之一种是学历人才落户;第二种是技能以及职称落户。学历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2:户口簿3:毕业证4:学信网学历证明第二种落户方式该如何办理?技能证、职称证办理落户会比较繁琐些,该准备的材料也各有不同。简单来说,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证书(技能、职称),证书真伪证明文件,与海南本地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海南社保缴纳证明。申请人将材料整理齐全后,上交公安局办证中心,办证中心再将证书材料送往相关部门进行证书认证工作,认证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认证成功后正式受理人才引进落户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海南落户最新政策2022
一、2022年海南落户的方式有几种?
1、租房买房落户(即普通落户)
《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海南省内除三沙外,基本放开落户限制,只要在海南居住就可以落户,无论你是租房还是买房。
这种落户的方式叫普通落户。海南普通落户必须具备的条件:
之一,需要有居住证。
居住证要去房子所管辖的派出所办理,大概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能办下来。
第二,要在海南有稳定的工作,也就是要缴纳1-3个月的社保。这里的社保性质是指一般账户的社保,如果是临时账户的社保,是不符合海南普通落户关于社保的规定的。
临时账户的社保是入不了户的,你拿着居住证和社保的清单,就可以申请落户了。如果你是租房子的话,那一定要办理一个租赁证才可以。
可能有朋友会问,什么是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就是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在海南省开始缴纳社保,都是一般账户。只有具备了一般账户的资格,到了退休年龄,才可以在海南办理退休和领取退休金。
临时账户就是女性年龄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满50周岁以上,才开始在海南缴纳社保的。这种账户就是临时账户。临时账户,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是无法在海南办理退休和领取退休金的。
临时账户如何转为一般账户?临时账户需要在退休以前把户口迁入海南,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把这个临时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将来才能在海南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2、集体落户
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
3、人才引进落户
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人才引进的3种常见落户方式:
(1)学历落户:
你含有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的、硕士学历的,都可以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全海南岛落户标准都一样了。对于这个985、211,可以提高到55周岁以下。
(2)技能职称落户:
技能证落户标准也是40周岁以下;职称证是中级职称及以下的落户标准是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可以调整为55周岁以下,这是年龄。
前两种需要准备的材料:
你的学历证明,或者是技能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加上着你的劳动合同。海口以前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现在需要有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要先就业再落户。这个标准现在执行跟海南岛统一的一个标准。
(3)投资创业型人才落户:
有朋友会说了,我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没有职称怎么办?能不能人才引进落户?小博告诉你是可以的。只要是你在55周岁以下,属于投资创业型人才落户,这种也是合理合法的一种落户途径。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海南户口职称评审文件回函,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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