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是真的吗
海南省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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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名《申江新报》,1872年4月30日(清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上海创刊,1949年5月27日停刊。是近代中国发行时间最久、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报纸,是中国现代报纸开端的标志。
它前后总计经营了77年,历经晚清、北洋 *** 、国民 *** 三个时代,共出版27000余期 ,出版时间之长,影响之广泛,同时期其它报纸难以企及,在中国新闻史和社会史研究上都占有重要地位,被人称为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百科全书”。
教师评职称论文在哪些刊物发表有用
教师评职称论文发表的期刊:《语文课内外》、《好家长》、《读与写》、《考试周刊》等期刊杂志。
一般的评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1、期刊的级别
教师发表论文的刊物是可以分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一般评职称文件中都会写到,省级以上,或者国家级的要求。如果规定的是省级以上的,那么国家级和省级是都可以发表的。一般版面费国家级都是大于省级的。
2、新闻出版总署收录的期刊
一般都是在开始的地方解说到,必须是由新闻出版总署可查的期刊才可作为职称评定的标准。
3、CN和ISSN双刊号
很多地方是要是必须双刊号的。
4、被哪个网站收录检索
文章发表后不但给作者邮寄样刊以外,文章还是需要上网可查的,而且有的还得下载检索页,来放在自己评职称的档案中。一般上网的网址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网、龙源网、期刊网等网站。这些网站很权威的,是专门为收录杂志的论文文章而建立存在的。
扩展资料
教师职称评定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 *** 。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更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更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
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评职称
海南省百万人才行动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5月13日晚,海南省 *** 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就《行动计划》进行介绍解读。
发布会上,海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瑞连表示,开放的海南诚挚邀请各方英才加入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的主体作用,《行动计划》中进行了专门的政策设计,包括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大力集聚各类重点产业企业、支持各类人才自主创新创业等。
刘星泰表示,海南省委省 *** 在制定《行动计划》中,对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进行了通盘考虑,提出了实施国家级项目人才配套支持计划、分类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等重大措施,力求让引进的人才有平台、本地的人才有空间。
据了解,《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分五个部分,之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是基本原则,第四部分是行动举措,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
其中,在发展目标上,设定了两个阶段,一是争取到2020年,吸引各类人才20万人左右;二是争取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在行动举措上,共分四大块,之一块是各级各类各领域人才的引进计划,第二块是各级各类各领域人才的培养计划,第三块是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和对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第四块是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的具体措施。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三亚落户最新政策2022
1.全日制大专落户年龄40周岁(含)以下海南新闻评职称,且在本市领办海南新闻评职称,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详询,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工资流水,法人员工身份核实,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海南新闻评职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认证报告。 2.全日制本科落户 年龄40周岁(含)以下,且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在职证明,工资流水,法人员工身份核实,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需要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认证报告。 打开腾讯新闻,查看更多图片
1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条件及办理需要材料,海南落户政策新规定2021及办理流程,海南落户政策新规定需要哪些条件,海南人才购房落户政策2021放宽哪些条件,这里将详细列出干货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海南当地主管部门为准,具体如下:
硕士生等可在任一城镇落户
放宽人才落户的门槛是当前各地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海南对此更加积极开放,按照计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更大限度地降低人才落户的门槛,比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以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二是尽可能地增加人才的落户选择,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期刊如何划分的呢?一般大专老师评职称要什么等级的呢?
按社会上的分法一般分为核心、国家级、省级等,评职称要什么等级的这个具体要看贵单位的规定与要求。更多期刊
一般说来,“国家级” 期刊 ,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 期刊 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 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 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
“ 省级 ” 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 期刊 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1、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
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 *** ,也是目前仍在使用的主要 *** 。按照这种分级 *** ,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这种分级的特点是简单明白,容易确认;以出身定级,只要主管部门不变刊物便享受终身级别;只要主管部门平级,各类期刊(学术期刊、消息报道、工作指导、知识普及性期刊)都属同一级别,无法区分。所以,这种分级方式只适宜在已经划定了某个特定层次、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如严格的学术期刊),而不适宜在大范围内笼统采用,不然就会出现《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和《中国音乐教育》(教育部主办)平级的滑稽现象。
2、按期刊是否公开出版分级
按此标准,期刊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期刊,一般认为,在主办者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期刊要高于内部发行期刊(有保密要求或非学术因素暂不便公开的除外)。与之一种分级一样,这种分级也只有在某个特定层次或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才有合理性。
3、以期刊质量分级
以质量分级是更具有学术价值的一种分级,主要表现为期刊获奖或入选某种目录。核心期刊的理论传入我国后,情报学界终于有了替代传统的以行政级别分级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新 *** 。1988年,兰州大学仿照《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引文报告”的 *** ,选定我国出版的学术水平更高的10种自然科学期刊为依据,用各刊所载论文的参考文献,每年编制引文索引卡片,分散编印成册,名为《中文自然科学引文索引》,并从中选出104种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这是我国之一个利用引文研制出的较具权威性和学术影响的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1990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根据国外主要检索工具列出的110种中国科技期刊和兰州大学提出的104种期刊,又收录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重大项目中所列中国(不含港台)大学的学报,经专家评议后提出286种科技核心期刊,1991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课题组重新选出1230种期刊作为国内“学术榜”的统计源。这几次有影响的期刊分级都限于自然科学,说明一方面自然科学期刊的分级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先于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期刊质量分级,还缺乏学科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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