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海南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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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师〔2014〕46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4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适用政策
(一)继续推进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海口市各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不得在岗位结构比例之外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评审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达指标后另行通知。未实行试点改革的按原有做法进行评审。
(二)高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其中高校辅导员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13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5号),海口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市县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14号)。
(三)职称外语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职称计算机执行《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
(四)实行学术论文论著上网检索验证。各高校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高校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专、中小学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高校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七)奖项说明
1.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负责评审、批准和授予的奖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定的奖项。
2.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省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以省 *** 名义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厅级科研奖项、课题(项目)是指由省级行政部门组织评定、立项的奖项、课题(项目)。所有科研课题(项目)必须出具由科研奖项、课题(项目)立项的审批部门出具课题(项目)的结题报告。
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参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执行。
4.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和论文评比,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所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市县级奖项是指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所评奖项。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
(一)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应当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负责,并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不全,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学校)要对出具申报人的班主任经历、支教等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其中:7月10日至7月15日受理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省属企事业单位材料;7月16日至31日受理各市县材料。8月1日至10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整理。高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至25日。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逾期不报或逾期补送材料的,一律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琼财非税〔2008〕26号)标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210元/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320元/人。评审费为申报个人支付,各市县、学校按标准集中代收,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纳,由省教育厅开取正式发票(以市县或学校为单位),上交省财政厅国库帐户。
各市县、单位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李霞,联系 *** :0898-6523687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三亚评职称通知在哪个网站公布
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和海南省“海易办”公开。
网站上包含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职称评审信息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等服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2021海南东方市 *** 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条件是什么?
一、 *** 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 *** 的原则。
二、 *** 岗位及条件
(一) *** 人数。考核 *** 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 *** 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 *** 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 *** 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 *** 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 *** 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更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 *** 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 *** 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 *** 公告,了解 *** 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 *** 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留意 *** 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 *** 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 *** 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 *** 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 *** 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 *** 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3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1年3月27日12:00准时关闭。
经公开 *** 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 *** 网站上公示3天。
四、 *** 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更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大专学历13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更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考核 *** 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 *** 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 *** 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十、纪律要求
*** 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 *** 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 *** 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 *** ,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 *** 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 *** 公告由 ***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 *** :0898-255228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 *** :0561-303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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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流程
【导语】2021海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在本月初已经开始了,如果有没报上名的考生,要抓紧时间了,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注册形式,另外考生可以提前注册账号、审核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然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1海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流程相关内容。
1、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
2020年12月1日至2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2日24:00时。
2、报名流程
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键。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内填写工作单位(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不填写,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必须填写),填写了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在考生信息表中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信息表)。
3、注意事项:必须完成会计信息采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将作为后期各项工作的依据,请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务必按照我厅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采集官网: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平台
关于2021海南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流程等相关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考生们及时报名,报名结束后,就抓紧时间进行复习工作,相信大家都会去的好成绩的,祝大家成功!
![[海南省]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https://hi.nacaiwang.com/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2-12-26/63a8da31198d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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