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的一些小知识

关于职称的一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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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职称指标?

所谓的职称“指标”,是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在开展职称工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结构比例控制。

具体的结构比例审批程序是,首先由各事业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审批文件规定,测算、申报本单位主、辅系列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职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最后市职改办汇总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审批的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上报省职改办备案后,单位再组织职称推荐申报工作。

目前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有相关绿色通道

02职务与职称的区别

1、定义不同: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 *** 或统称,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2、反映内容不同:职务是一组重要责任相似或相同的岗位,随着语义的拓展职位亦有此意思,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3、评聘不同: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03转换系列的人员如何申报职称?

转换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均要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先经相应的评委会予以转评。转评通过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未经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一律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第四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第五条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第二章 职称评审委员会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七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第八条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第九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第十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参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核准备案,从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备案。第十二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可以设立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由其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人社局下发批复文件和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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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5-23 17:57:40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聘任的原则

(一)职称聘任工作应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岗位需要进行择优动态聘任,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更佳配置。

(二)单位制定职称聘任方案和聘任条件,明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程序规范,条件合理。

二、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职称资格,职称资格与受聘岗位工作相匹配;

(四)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更低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八)对需要具备执业资格的岗位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和专业(如卫生、教师、建筑、锅炉压力容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医药保健等)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方可聘任相应职称;

(九)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它岗位聘任条件。

三、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的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要有相应的空缺岗位,符合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一)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三)单位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及聘任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填报《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须报同级 *** 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相关手续;

(五)单位印发职称聘任文件,单位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四、关于职称聘任合同

单位与受聘职称人员应以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职称聘期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由单位确定,每一任期3-5年,也可根据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周期聘任。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须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实行高职低聘、缓聘或解聘。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称不得聘任

(一)违规跨地区、跨单位申报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批准延迟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取得的职称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晋升职称后在党政处分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基层定向评价取得职称调入到适用范围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关于职称聘任时间及工资待遇兑现

(一)职称聘任时间不得早于职称任职文件下发时间。

(二)职称聘任后,从办理岗位聘用下月起兑现相应职称岗位工资。

(三)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主要任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七、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备案材料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1式2份并附电子版(单位存档),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个人档案存档)、最新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职称聘任公示报告、考试取得职称人员须另外提交职称证书及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

八、有关要求

(一)在国家及我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1。

(二)从外地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考试 *** 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市外初、中级职称资格或省外高级职称资格。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职称资格确认,换发郑州市职称资格证书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聘任职称。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资格适用范围为同级基层单位。基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乡镇副主任医师仅限于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农村学校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仅限于农村学校聘任。

(四)职称聘任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相衔接,不得只评不聘,造成事实上的评聘分开。要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五)各级 *** 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聘任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在聘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2.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

3.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

[海南省]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海南省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

摘要:专业技术人才是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高素质、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事业单位不断前进和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构建直接影响着人才队伍结构的优化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应结合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海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目标与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共同实现的双赢目的。

关键词: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 职称晋级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

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各项人事制度,对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中,对各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并将相应指标进行量化,通过职称晋级评审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称晋级评审。

事业单位应通过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为事业单位更好、更快地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构建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和地区间竞争的关键因素。

建立健全科学化、合理化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对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培养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逐步完善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在激发专业技术人才潜能的同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既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又为建立吸引、培养、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新政策、新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事业单位顺利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实施人才战略的迫切需要。

2.有利于组织与个人实现“双赢”目的

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息息相关的,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构成比例越高,越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的科研工作水平。

通过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构建,将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目标与专业技术人才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相结合,从科研论文的发表,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奖项的获得等多方面对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目标和要求,使得专业技术人才自身得到发展的同时,也顺利实现了组织目标,促进了事业单位更好、更快地长期发展,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

二、目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各岗位任职条件的制定未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目前许多事业单位都有一套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管理办法,但各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的制定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发展性,只是简单地对任职年限、发表论文情况提出了要求,未全面考虑专业技术人才各方面的需要,以及有关的`人才激励因素,从而未充分调动起专业技术人才在科学研究工作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任职条件的制定既忽略了将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生涯发展目标与单位发展目标相结合的重要性,也忽视了科研项目的申报、科技奖项的获得对事业单位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在不利于事业单位长期发展的同时,也制约了优秀人才的全方面发展。

同时,对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成功晋级,有些事业单位未予以进行有效的薪酬激励政策,只是按照相关工资制度要求兑现岗位工资,激励幅度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激励效果。

2.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审未与考核机制相结合

许多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评审工作时,将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只要符合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便予以评审通过。

这种评审 *** 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科研工作业绩与能力,却不能对专业技术人才在任职岗位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进而影响了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构建原则

1.实施激励,满足需要,激发潜能

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构建应以满足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为基础,结合薪酬激励、公平激励、目标激励、沟通激励、认可激励等激励机制,使专业技术人才找到积极向上的动力、激发科学研究的潜能、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

在专业技术人才个人职业生涯得到发展的同时,又能实现事业单位的组织发展目标,实现组织与个人双赢的目的。

(1)结合薪酬激励,建立完善的职称晋级薪酬体系。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只有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之后,才能考虑高层次的需求。

薪酬则是满足低层次需求的保障条件。

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顺利晋级的同时,不仅要依据相关工资规定兑现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还应根据专业技术人才论文的发表情况、科研项目的申报情况、科研奖项的取得情况等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的绩效奖励制度,有效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向上的原动力。

(2)结合公平激励,构建公平的职称晋级环境。

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人都有公平需要,公平感对员工的激励十分重要。

因此事业单位应制定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的程序,遵循“程序透明、机会平等,评审公开”的原则,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职称晋级环境,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工作,充分满足专业技术人才心理上的公平感。

(3)结合目标激励,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

组织的发展目标对于员工的生存有着直接的影响。

当一个组织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时,员工的生存压力就会明显增加,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凝聚人心、激发士气的重要因素。

因此,事业单位应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及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以此为基础制定各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对科研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科研项目获批的级别及资金额度、科研奖项获得的级别等内容逐步细化,以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为阶梯,为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使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发展前景以及自己的发展道路,为他们提供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激励他们更好地为个人目标的实现和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奋斗。

(4)结合沟通激励,营造和谐的科研团队工作氛围。

有效的沟通可以使成员间相互理解,创造和谐良好的工作环境。

组织要营造充分沟通、信息知识共享的文化环境,通过沟通消除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从而促进组织形成和谐的关系。

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中应对专业技术人才在科研项目、科研课题、科研论文等方面均提出要求,科研项目、科研课题的完成需要团队合作,仅一人之力是无法胜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体系的构建则应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进行团队合作的机会与环境,进而达到沟通激励的目的,使事业单位形成和谐的科研团队工作氛围,为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奠定环境基础。

(5)结合认可激励,加大对人才的表彰力度。

受人重视、得到赏识、获得肯定的愿望是一个人最强大、最原始的动力之一。

组织应把荣誉视为一种压力诱因,促使员工产生更大、更稳定的荣誉感,进而产生内部压力,主动提出高目标,出现向上行为。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任职条件中,应对中高级职称岗位任职条件提出科研奖项或发明专利的要求,使专业技术人才在实现个人职称晋级的同时,得到相应的认可激励。

组织对于专业技术人才所获得各项荣誉应给予及时的肯定与鼓励,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表彰力度,如口头表扬、颁发奖章、内部刊物表扬等,在精神上激励他们更加主动地从事科研工作,在逐步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对自己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2.全面考核,择优选拔,优化队伍

专业技术人才是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全方面的科研工作素质,而不仅仅只是达到了论文发表的要求、项目申报的目标等,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全方位的考察也应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的评审依据。

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晋级工作始终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逐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升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为实现组织目标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目前各事业单位都建立了一套适用于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每半年或全年都会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涉及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为使专业技术岗位职称晋级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全面化,在对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考察的同时,也应与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将专业技术人才的绩效考核结果一并作为评审依据,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综合评定,为事业单位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全面发展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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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拉丰.激励理论的应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波特,比格利.激励与工作行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怎么定?

(1)要求:专科毕业6年,或本科毕业4年,或助工任职满4年。

(2)程序:向单位申请,单位同意聘任并报人事局审批,人事局批示后向单位发公文,单位去人事局工资中心调整档案工资,单位正式聘任并内部发文公告。

(3)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工作业绩或总结,职称英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论文等等。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