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助理工程师评定需要什么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定需要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的条件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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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专学历毕业后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
2、大专学历毕业后,二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海南省人民 ***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规定》的通知
之一条 为加强农村基层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具有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专业技术水平和业余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之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与管理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均可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第三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不同范围的工作,两者所评职称互不套改或转换。但是,凡符合条件者,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并不影响其向有关 *** 部门申报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第四条 参加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第五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必须以农业生产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考虑已达到的科技文化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第六条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技术员、助理 *** 、 *** 、高级 ***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在职称等级前标明专业类别。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技术员:
(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或者初中毕业后参加150学时以上系统的初等农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之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或经营管理,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三)在生产实践中成绩明显,获得群众好评。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助理 *** :
(一)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协助 *** ,解决农业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二)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
(三)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四)取得技术员职称2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良好。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农业职业中学以上毕业学历,或高中毕业后参加300学时以上中等农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或能指导本专业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三)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取得助理 *** 职称3年以上,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中成绩显著。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高级 *** :
(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或农业职业高中以上毕业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二)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推广成果鼓励,或开发出适应本地生产的优良品种,创立市、县级农业生产品牌;或总结、创造过一项以上能在本市、县大范围内运用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经验;
(三)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四)能结合生产的实践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 *** 开展技术工作;
(五)取得 *** 职称4年以上。第十一条 各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由省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指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情况。第三条 省人民 *** 统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统计工作。
市、县、自治县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及其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工作,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的工作,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与讨论有关政策,研究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的咨询、服务、监督功能。第五条 各级人民 *** 及其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统计机构,逐步实现全省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管理现代化。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 *** 应当在编制内配备专职或者 *** 统计人员。乡、民族乡、镇统计员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乡、民族乡、镇统计人员在统计业务上受市、县、自治县人民 *** 统计机构领导。第七条 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小型企业、乡镇企业以及街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 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受所在地人民 *** 统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八条 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县级以上人民 *** 统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发给《统计岗位证书》。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统计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统计岗位证书》由省人民 *** 统计机构统一印制。第九条 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各级人民 *** 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以及具有统计专业职称人员的调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调离统计人员,应当及时补充。第十条 各级人民 *** 统计机构和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统计检查机构或统计检查员,负责统计监督检查工作。
统计检查员由各级人民 *** 统计机构或各主管部门委任,并由县级以上人民 *** 统计机构发给《统计检查员证》。统计检查员在执行检查监督任务时,必须出示《统计检查员证》。
统计检查员在检查工作中有权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在接到《统计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在接到《统计检查查询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以拒报论处。第十一条 全省性统计调查的调查方案,由省人民 *** 统计机构单独或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各级人民 *** 工作部门组织的统计调查的调查方案,由各部门统计机构制订。调查对象为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应当报同级人民 *** 统计机构备案;调查对象涉及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必须报同级人民 *** 统计机构审批。
各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 *** 统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需要补充少量指标的,应当依法报同级人民 *** 统计机构审批或者备案。第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的统计调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 *** 统计机构有权废止。
禁止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第十三条 建立统一标准的省、市、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名录库的建立,应当通过基本单位普查和行政登记方式进行。各有关行政登记机构必须把行政登记资料输送到统计信息 *** ,统计机构利用行政登记资料,修订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四条 各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由本行政区域人民 *** 统计机构管理,统计机构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发表统计公报或者统计信息。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 *** 工作部门公布本系统的统计资料,应当报经同级人民 *** 统计机构核定。
新闻、出版单位及各种传播媒体发表尚未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应当经人民 *** 统计机构核准。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考生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考生应热爱会计工作,并拥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从业年限条件:
①若考生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获取了会计师职称后,需要满足10年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条件。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及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须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的条件。
③具备博士学位的考生,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会职称成绩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国家线一般是60分,合格成绩在3年内全国参评有效。
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省市线一般集中在55-60分,合格成绩在报考省市内1年参评有效。
各个地区的省级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考生要关注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公告,千万不要以为没达到60分就不能参加评审了哦。
![[海南省]海南统计职称评定条件,海南省职称评审条件](https://hi.nacaiwang.com/zb_users/upload/editor/water/2022-12-27/63aa952873f53.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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