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放宽人才购房资格:未落户人才买唯一住房享户籍居民待遇

3月29日下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从四类情况的购房资格和信贷支持方面,对原人才住房政策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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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总部企业人才,若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其随企业迁入海南的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经海南省自贸区(港)招商工作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海南工作、符合海南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经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候鸟”型人才),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 *** 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通知表示,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买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鼓励金融机构对引进人才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予以优惠。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降低人才租赁住房成本。

2018年6月15日,海南省 *** 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户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住宅,按照《 ***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执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8年4月22日,海南省人民 *** 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提出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当时,琼办发〔2018〕29号表明,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 *** 另行制定。

在海南中级会计职称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吗?

是否享受住房补贴与是不是中级会计职称没有关系海南中级职称住房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住房补贴的享受是根据家庭的一些经济状况来决定的。

海南人才购房政策: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买房

12月16日,澎湃新闻从海南省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信号上获悉,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针对海南自贸港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政策等热点问题给予解答。

其中提到,对于已落户海南中级职称住房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其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住房海南中级职称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其中,海口政策规定,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享有购房资格。一是急需紧缺人才海南中级职称住房: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二是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海口政策规定,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购买1套住房。

对于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标准,按照规定,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D类(拔尖)人才6万元/年,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以下为热点问题解答:

Q:已落户的刚性引进人才,享受怎样的购房待遇?

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其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

海口政策: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Q:柔性引进人才是否有购房资格?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柔性引进人才:海南的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 *** 、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者其他适宜方式,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Q:未落户的人才是否享有购房资格?

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以下情况下享有购房资格:

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海口政策: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购买1套住房。

Q:享受未就业即落户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在海南购房?

可以。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Q:购房补贴发放对象是哪些?

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下列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

◆ 50岁以下D类(拔尖)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Q: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D类(拔尖)人才6万元/年,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可以。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硕士毕业生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标准是多少?

可以。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2.4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

Q:人才购房补贴在哪里申请?

按照属地原则,在申报单位纳税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发放。

Q:人才购房补贴可发放多长时间?多久发放一次?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Q:人才申请过住房租赁补贴的还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Q:人才申请住房购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如下材料:

◆ 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 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购房合同;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Q: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交的购房合同有什么要求?如何确认购房时间?

申请购房补贴时,应凭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商品住宅等)提出申请,不得凭2018年5月13日前在海南已购买的住房提出申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 咨询方式:各市县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海南引进人才政策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1、人才住房政策

保障对象:

人才住房保障海南中级职称住房的对象为符合《行动计划》《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要求海南中级职称住房,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他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

保障方式:

(一)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 *** 工作满5年由 *** 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 *** 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 *** 统筹安排。

(二)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50岁以下拔尖人才和其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海南三亚给予本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 *** 办公室在6月21日发布《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中海南中级职称住房,明确提出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三亚市将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住房货币补贴三种方式予以人才住房保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本次人才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人才,以2018年5月13日后之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此外,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三亚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范围。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其中,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供应,每户家庭限供一套,免租金入住,工作满一定年限且做出相应贡献的,赠送一定产权份额。

《实施细则》提出,在没有充足的人才公寓房源时,可按其享受的面积标准以市场租金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本人自行租赁住房,或先行以现有房源保障并对面积不足部分按市场租金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货币补贴包括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即时受理即时发放海南中级职称住房;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即时受理,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拨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海南中级职称住房;其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 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同时,三亚市人民 *** 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购买商品住宅解决住房问题。《实施细则》显示,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住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中关于总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政策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与三亚市 ***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将总部、板块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在三亚的企业,其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在产业园区(崖州湾科技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落地科研单位的教育科研人员,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三亚市购买1套住房。

海南买房政策2022

可分为人才引进政策、不落户购房、购买商业产品。

人才引进政策购房条件海南中级职称住房

一、落户我省海南中级职称住房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海南中级职称住房,方可购买之一套住房—2—含二手住房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海南中级职称住房,下同;在之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注:落户海南首套住宅,首付30%;第二套住宅,三亚首付50%,其余市县40%,如果是在海口,在之一套房贷还完的情况下,首付40%,未还完的情况下70%。非住宅类,首套、第二套首付都是50%,贷款年限是10年。

不落户购房条件如下:

1、在海南最少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海口主城区需要5年社保或个税。

2、拥有全日制大专/中级职称以上,并且在海南无房及购房记录,提交工作证明以及1年社保或个税。

3、在海南注册公司,以公司名义购房海口不行,近1年的纳税记录,可得一次性购房,而且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在海南待满五个月。

4、海南所需要的特殊人才,比如总部企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含驻琼单位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柔性引进等各类人才。

第1-4种情况在海南购房首套首付需要支付70%。

购买商业产品条件:

该类基本无限制条件,大多人是不满足人才引进的情况下,只能购买海南不限购的纯商业用地产品的人群,他们可以购买40、50年产权的公寓、复式、SOHO等。这类产品首付需要50%,贷款年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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